套期会计
一、套期会计概述
(一)套期概述
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如:运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等)
(二)套期的分类(3类)
1.公允价值套期(★★★价格已固定)
(1)定义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①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铜存货)、②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③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特别提示】
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主要)或其他综合收益。(★★★2种情形)
其中:
影响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仅限于企业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综股)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2)
某企业签订一项以固定利率换浮动利率的利率互换合约,对其承担的固定利率负债的利率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套期。(利率互换)
2.现金流量套期
(1)定义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①已确认资产或负债、②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未来买材料或卖产品——价格不固定),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1种情形)
(2)举例
某企业签订一项以浮动利率换固定利率的利率互换合约,对其承担的浮动利率债务的利率风险引起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套期。(利率互换)
【特别提示】
企业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可以将其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被套期风险:是指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之间的折算差额。
(三)套期会计方法
1.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2.套期会计方法:是指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一)套期工具(如:期货合约)
1.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
(1)含义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
(2)套期工具的类型
套期工具 | 特殊情况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特殊:签出期权) | ①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等。 ②企业只有在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③嵌入在混合合同中但未分拆的衍生工具不能作为单独的套期工具。 ④衍生工具无法有效地对冲被套期项目风险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由于没有将整体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不能作为合格的套期工具 |
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 | 非衍生金融资产中,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外 |
2.对套期工具的指定(3种类型)
(1)部分指定
基本原则 | 应当将金融工具整体(或外汇风险套期中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指定为套期工具,采用单一的公允价值基础对其进行计量 |
特殊 情况 | ①期权 | 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 |
②远期合同 | 可以将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和即期要素分开,只将即期要素的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 | |
③金融工具 | 可以将金融工具的外汇基差单独分拆,只将排除外汇基差后的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期工具 |
(2)比例指定
企业可以将套期工具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不可以将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某一时段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指定为套期工具。
(3)组合指定
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金融工具(或其一定比例)的组合指定为套期工具(包括组合内的金融工具形成风险头寸相互抵销的情形)。
【特别提示】
①对于一项由签出期权(卖出期权)和购入期权(买入期权)组成的期权(如利率上下限期权),或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金融工具(或其一定比例)的组合,其在指定日实质上相当于一项净签出期权的,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②只有在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净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3.使用单一套期工具对多种风险进行套期
如果对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不同风险敞口之间有具体指定关系,则一项套期工具可以被指定为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二)被套期项目
1.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
(1)含义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2)被套期项目的种类
企业可以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种类 | 特别说明 |
1.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 |
2.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
3.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 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
4.境外经营净投资 | ①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②企业既无计划也无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会计期间结算的长期外币货币性应收项目(含贷款),应当视同实质构成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③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形成的期限较短的应收账款不构成境外经营净投资 ④境外经营可以是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或分支机构。在境内的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或分支机构,采用不同于企业记账本位币的,也视同境外经营。 |
5.项目组成部分 |
2.项目组成部分作为被套期项目的规定和要求
(1)含义
项目组成部分:是指小于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它仅反映其所属项目整体面临的某些风险,或仅反映一定程度的风险(例如对某项目的一定比例进行指定时)。
(2)企业只能将下列项目组成部分或其组合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被套期项目 | 相关说明 |
1.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中仅由某一个或多个特定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部分(风险成分) | |
2.一项或多项选定的合同现金流量 | 如:企业10年期长期银行借款,对该笔借款所产生的前5年应支付利息进行套期 |
3.项目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 | 项目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是指项目整体金额或数量的特定部分,其可以是项目整体的一定比例部分,也可以是项目整体的某一层级部分 |
3.汇总风险敞口作为被套期项目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可以将符合被套期项目条件的风险敞口与衍生工具组合形成的汇总风险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4.被套期项目的组合
当企业出于风险管理目的对一组项目进行组合管理、且组合中的每一个项目(包括其组成部分)单独都属于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时,可以将该项目组合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三、套期关系评估
(一)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
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抵销程度)要求。
(二)套期关系再平衡(仅仅是数量失衡)
1.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2.套期关系再平衡:是指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特别提示】
基于其他目的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所指定的数量进行变动,例如仅对特定风险敞口更多或更少数量进行套期以符合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不构成套期关系再平衡。
(三)套期关系的终止
1.基本原则
(1)企业不得撤销指定并终止一项继续满足套期风险管理目标并在再平衡之后继续符合套期会计条件的套期关系。
(2)如果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或在再平衡之后不符合套期会计条件等情形的,则企业必须终止套期关系。
(3)当只有部分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的标准时,套期关系将部分终止,其余部分将继续适用套期会计。
2.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包括部分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和整体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例如: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不再符合条件。
四、确认和计量
(一)公允价值套期(两条腿走路、往前移)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账务处理 | |
一般情况 |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损益) | 利得: 借:套期工具 贷:套期损益 损失:作相反方向的分录 |
特殊 情况 | 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综(股)】进行套期的,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 综股套期利得: 借:套期工具 贷:其他综合收益 ——套期损益 损失:作相反方向的分录 |
2.被套期项目
因被套期风险敞口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 账务处理 | |
一般 情况 | ①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损益); ②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反映公允价值的波动:调整“被套期项目”科目) | 利得: 借:被套期项目 ——库存商品铜等 贷:套期损益 损失:作相反方向的分录 |
特殊 情况1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综(债)】 ①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 综债套期利得: 借:被套期项目 贷:套期损益 损失:作相反方向的分录 |
特殊 情况2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综(股)】 ①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②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 综股套期利得: 借:被套期项目 贷:其他综合收益 损失:作相反方向的分录 |
借: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借: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200
2.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下降70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70
贷: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
借:套期工具——远期合同 70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70
3.被套期项目到期:
借:银行存款 130
贷: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0
借:银行存款 70
贷:套期工具——远期合同 70
因被套期风险敞口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 账务处理 | |
特殊 情况3 |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 ①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套期损益)。 ②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应当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
(二)现金流量套期(主要预期交易,如:怕以后买材料涨价、怕以后卖商品会降价——可能商品并未生产出来)
【特别提示】
现金流量套期的目的是将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递延至被套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同一期间或多个期间。(一条腿走路、往后移)
如:预期交易(未来买材料)
①被套期项目:因为业务未实际发生,所以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可以理解为不存在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
②套期工具:(如:期货合约)需要正常核算,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不是在产生当期计入损益,而是递延至被套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同一期间或多个期间。
1.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
1.有效套期的部分 | 1.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套期工具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或反向。 |
1.有效套期的部分 | 2.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一般一致)确定: 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3.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
2.套期无效的部分 | 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
2.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未来极可能购入存货),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企业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如: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2)其他现金流量套期,企业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企业应当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当企业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情形 | 处理原则 |
仍会发生 | 被套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前述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后续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不再发生 |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极端情况 |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极可能发生但可能预期仍然会发生,在预期仍然会发生的情况下,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前述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后续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现金流量套期:
2×17年1月1日,甲公司预期在2×17年2月28日销售一批商品,数量为100吨,预期售价为1 10万元。商品期货合同(售出110万元)
1、2017.01.01不作处理,
2、(1)2017.02.28商品价格下降3.5万元
借:套期工具——商品期货合同 3.5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3.5
(2)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 0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6.5
(3) 结算商品期货合同
借:银行存款 3.5
贷:套期工具—商品期货合同 3.5
(4)将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收入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3.5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 |
1.有效套期的部分 | 1.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套期工具 贷: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2.无效套期的部分 |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
五、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允许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信用风险管理活动,企业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计量被套期风险敞口的套期会计替代方法。